只有子卯在量与质相当时,水才能适量生木,或木能适时适量吸收水,这种子卯关系可以不以“刑”论。八字地支子卯关系按命局、岁运对水木之喜忌论吉凶;在命、运局中,地支中水多水旺,子卯相见,天干不透甲乙木而透壬...
八字 什么时候地支相合,什么条件下,什么时候地支合不了
从地支相合上讲:
子与丑相合,寅与亥相合,卯与戌相合,辰与酉相合,巳与申相合,午与未相合。
从地支相冲上讲:
子与午相冲,丑与未相冲,寅与申相冲,辰与戌相冲,巳与亥相冲。
从地支相刑上讲: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之间通常不直接论生克关系。如果地支五行之间直接论生克,就无法体现地支之间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各种关系,因此就出现了地支相刑。除了“相合、相冲”外,“相刑”是地支之间的一种复杂关系的表现形式。
①子卯相刑
子卯相刑是有条件的,先要衡量二者相生是否适量,子刑卯是因为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太多,卯木对于水的过度行为不满意,对卯木产生了危害;卯刑子是因为卯木需要水时而水又太少,子水不能满足卯木的正当需求,卯木的行为对水不利,故称为子卯相刑。只有子卯在量与质相当时,水才能适量生木,或木能适时适量吸收水,这种子卯关系可以不以“刑”论。八字地支子卯关系按命局、岁运对水木之喜忌论吉凶;在命、运局中,地支中水多水旺,子卯相见,天干不透甲乙木而透壬水和癸水,此为子刑卯,在命、运局中,地支中木多木旺而水少水弱,子卯相见,卯刑子。
②丑未戌三刑
丑未戌三刑成立的条件是丑未戌三支在生辰“八字”中同时出现,且命局或岁运必须有戊或己土透出,如果没有戊、己土透出,则只有相刑之意,而无相刑之事。丑未戌三刑之力等于土的三合局,并大于其它三合局的力量(辰戌丑未之土局除外)。凡与丑未戌共支的其它三合局,均以丑未戌相刑为主。丑未戌三刑有吉有凶,何时为吉,何时为凶,以命局对土的喜忌而论。
③寅巳申三刑
此三刑的条件也是寅巳申三支在命局中共见。但寅巳申相刑,并不是循环相刑无终无止的,实际上寅巳申相刑,如果具备了火旺的条件即寅与巳两支必有一支透火,则寅巳相刑火旺,这样就可以刑去申金;如果命局具备了水旺的条件,那么旺火就能克去巳水,并且水还可以生木。要准确判断出寅巳申三刑的吉凶,首先要搞清楚寅巳申三刑在什么情况下水旺、火旺,并根据相刑后各个五行的旺衰对命局日元的影响来判断凶吉。
④辰午酉亥自刑
其成立条件是自刑之本气透出、且命局中辰见辰、午见午、酉见酉、亥见亥或者辰午酉亥同见,自刑产生的后果,犹如下反上,少反老,自作自受,自食其果。
从地支三合上讲,地支三合局的构成:
申子辰三合成水局,寅午戌三合成火局,亥卯未三合成木局,巳酉丑三合成金局。
从地支三会上讲,地支三会局的构成:
寅卯辰三会成木局,巳午未三会成火局,申酉戌三会金局,亥子丑三会水局,辰戌丑未会成土局。其中三会局的五行力量>三刑>三合局>半合局>六合。2012-05-24
支合种类
(一)六合 子与丑、寅与亥、卯与戌、辰与酉、巳与申、午与未皆为六合。六合之理,盖由日月合朔而来。十一月建子,合朔于丑,十二月建丑,合朔于子,故子丑六合。正月建寅合朔于亥。十月建亥,合塑于寅。故寅亥六合。
(二)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,寅午戌合成火局,巳酉丑合成金局,申子辰合成水局,皆为局合。局合之理,盖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(如亥卯未木局,亥为木之生地,卯为木这旺地,未为木之墓地也)。
(三)方合 寅卯辰为东方,巳午未为南方,申酉戌为西方,亥子丑为北方,皆为方合。方合之理,盖取三支一气联贯也。
支合之影响
(一)六合 两支相合,犹羁绊也。凶神逢合则减凶,吉神逢合则减吉。
(二)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,命中喜木则吉,忌木则凶。寅午戌合成火局,命中喜火则吉,忌火则凶。巳酉丑合成金局,命中喜金则吉,忌金则凶。申子辰合成水局,命中喜水则吉,忌水则凶。
(三)方合 寅卯辰合为东方,命中喜木则吉,忌木则凶。巳午未合为南方,命中喜火则吉,忌火则凶。申酉戌合为西方,命中喜金则喜,忌金则凶。亥子丑合为北方,命中喜水则吉,忌水则凶。
支合之区别
(一)局合应以旺支最为重要。亥卯未,卯为旺支。巳酉丑,酉为旺支。寅午戌,午为旺支。申子辰,子为旺支。若亥卯、卯未、巳酉、酉丑、寅午、午戌、申子、子辰,虽只两支相合,因有旺支,其力非轻,仅稍逊三支全合而矣。若亥未、巳丑、寅戌、申辰、亦两支相合,因无旺支,其力最弱,几无合意也。
(二)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,若只二支,拱合论。
(三)六合以紧贴则合,间隔一位或二位,即不能合。
(四)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,有一闲字间隔,仍作合论。若二支而间隔,即不能合。
(五)六合而一支属旬空,合力减轻。
(六)如戊日寅月,合成东方,俱以杀论。戊日卯月,合成东方,俱以官论。戊日辰月,合成东方,视寅卯之势孰重,以分官杀。其余仿此。2021-08-11